
《商道创投网》2026年7月20日从深圳市金融商获悉:民政部印发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8月1日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7 月 13 日上午,深圳市金融商会组织召开专题学习贯彻会议。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参会+线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其中现场参会代表:深圳市金融商会会长朱雪樱、党支部书记朱晓玲、执行会长邹舒寄、轮值执行会长王帥,商会秘书长寇靖晨、联席秘书长黄建超、驻会副会长劳常冬、城市建设专业委员会主任蓝肇轩、副秘书长杨乐乐等班子及专委会核心骨干;其余未抵达现场的商会管理人员、班子成员通过电话会议线上参会,全程参与本次政策研讨。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逐章逐条通读《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全部29条内容,重点围绕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法律责任由商会承担,机构设立限制、负责人规范称谓、财务资金统一监管、印章管理、12个月整改过渡期、分支机构党建同步覆盖等刚性管理条款开展集中研学。参会人员对照商会现有各专业委员会运营实际,逐项梳理名称、人事、财务、授权、对外活动等潜在管理风险,明确自查整改工作标准与时间节点。
深圳市金融商会会长朱雪樱作贯彻落实工作部署讲话。她指出,民政部出台本《办法》是规范全国社会团体内部治理、强化分支机构监管、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门规章,作为民政部门主管的行业商会,全体班子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好学习贯彻落地。
一是全面开展拉网式自查,对照新规29条要求,摸排各专委会、分支机构名称不规范、负责人称谓违规、理事会授权边界模糊等问题,建立闭环整改台账;
二是严格落实财务、印章统一管理规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原则上不得开设独立银行账户,全部收支纳入商会财务统一核算,坚决杜绝私设账户、截留会费、违规收费、转移经营收入等行为;
三是用好12个月政策整改过渡期,2027年7月31日前完成全部存量机构不合规事项整改,完成机构调整、撤销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确保8月1日新规实施后商会所有运营行为完全符合民政监管要求;
四是分层开展政策宣贯,面向全体专委会负责人、会员单位传递合规管理要求,把贯彻落实民政新规转化为商会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工作。
深圳市金融商会联合党支部书记朱晓玲结合党建引领治理作贯彻表态发言。她强调,学习贯彻民政部分支机构管理新规,必须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嵌入分支机构管理全流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负责人选聘、重大活动开展等关键环节,须前置征求商会党组织意见;符合党组织设立条件的分支机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条件的常态化开展党的工作,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支部将以本次学习为契机,把分支机构合规管理纳入商会党建重点监督事项,定期开展合规督查,以党建引领推动新规落地执行,以规范化治理保障商会依法依规开展产融服务、产业对接等各项业务。
参会班子、各专委会负责人结合分管工作交流学习体会,一致表示将严格对标民政部新规要求,全力配合落实自查整改、制度完善等各项贯彻举措,严守社会组织运营管理底线。
下一步,深圳市金融商会持续抓实《办法》贯彻落地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修订商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内部管理细则,将民政部新规全部条款转化为内部标准化操作制度;
二是完成全商会分支机构专项自查整改,逐项销号化解合规风险;
三是常态化开展合规政策学习宣贯,持续提升商会治理规范化水平。
商会最新一届核心管理人员名单另行单独行文公示,主动接受民政主管部门、工商联及全体会员监督,切实履行社会组织桥梁纽带职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现就深圳市金融商会2026新一届班子成员公示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