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建议: 建立国家级“乡村振兴基金”

创投动态
2021-03-1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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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文件”)正式发布,这是新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今年的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出乡村振兴基金、信用体系建设等。文件指出,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吴云波提出建立国家级“乡村振兴基金”的建议。


乡村美则中国美,乡村兴则中国兴。


吴云波表示,党中央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亿万农民得到了实惠,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夯实。但是,乡村的产业振兴依然任重道远,特别是农村资金投入不足、资金运用效率不高、难以形成合力的问题值得高度重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产业附加值低,社会资本进入意愿薄弱。提升农村产业附加值的各种有效措施,都需要依靠积极的农村投资。但是,“农业不赚钱”,对农业缺乏了解,以及城乡隔离等因素,造成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和农村的意愿不强烈,或者找不到合适的、安全的渠道,资金长期从农村流出多、流入少。

二是农村基础设施融资渠道单一。城市中巨量的社会资本没有得到很好的引导,未能在农村基础设施融资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是资金难以畅通高效地流入农村经济各方面。一方面,包括银行信贷在内的农村融资,长期存在诸如借贷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抵押困难、手续繁杂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发展有潜力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农村产业升级的希望,也是带动小户农民分享产业链升值的基础。

为更好地解决乡村建设资金问题,吴云波建议,要建立国家层面的“乡村振兴基金”,为乡村发展助力。具体来看,要围绕以下四点开展。

第一,发挥合力。基金可以由国家相关部门牵头,由国有产业投资平台或承担公共服务职责的大型国有企业来发起设立,联动各级政府资金,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以较小规模的杠杆撬动社会资源,合力投入乡村振兴事业。

第二,找准重心。基金要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核心,聚焦“三农”重点领域、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

第三,市场机制。基金要始终坚持市场化运作,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进行运营管理。要强化科学决策、合理防范风险,规范程序与监管,协调好社会资本与农村群众的利益方向,保障产权清晰、分配公平。

第四,回馈乡村。要发挥国家级基金的优势,打破城乡、区域、行业的藩篱,显著优化资源集中和产业整合,深度构建农村产业体系。要以资本运营为手段,开发农村农业的价值洼地,切实增加农村就业和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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